(2)企業並購也存在較高的法律風險,因為這個過程涉及公司法、競爭法、稅法、知識產權法等法律法規,操作復雜,對社會影響較大,所以企業也要註意這方面。
(3)知識產權風險,現代管理的核心已經從純實體管理轉移到品牌管理。知識產權作為壹種特殊的無形財產,需要相關法律的特殊規定。目前,中國大多數企業沒有意識到或沒有註意到知識產權的深度保護。從解決法律風險的角度來說,阻止他人制造侵權產品比事後索賠更經濟。
(4)勞動用工風險。現階段勞動法律法規還不夠完善,勞動者的法律意識會不斷增強,勞動爭議會高發。企業要想避免糾紛,需要建立和完善壹系列的規章制度,用制度來管理和約束人是最有效的措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條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和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公司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不容侵犯。
《勞動法》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