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勞動者的法律責任是指勞動者違反勞動法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其特點如下:(1)合同責任為主。勞動法特別強調對勞動者的保護,是壹部以勞動者權利為基礎的法律。所以它對勞動者法律責任的規定比用人單位要少得多。因此,勞動者的法律責任主要由勞動合同、作為其附件的內部勞動規則、集體合同來規定。(2)違紀責任在於違約責任。勞動法賦予勞動者的義務主要是履行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遵守勞動紀律,這就決定了勞動者的法律責任主要表現為違約和違紀。其中,違紀責任是違約責任的組成部分。這是因為,在內部勞動規則中,違反勞動紀律就是違反勞動合同,所以,違反紀律的責任屬於違約責任。(3)集體合同違約責任是通過承擔勞動合同違約責任來實現的。集體合同條款可以依法替代和補充勞動合同的內容。單個勞動者應當對用人單位違反集體合同承擔責任時,也應當對違反勞動合同承擔責任。(4)實行過錯責任原則,勞動者違反勞動法的法律責任必須以主觀過錯為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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