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上明確寫著,被告人完全沒有認罪悔罪的意思。在偵查階段,他已經明確表示有罪,但在審判看守所裏,他壹直喊著自己是無辜的,於是夫妻倆當庭提起上訴,喊了好幾次,實在讓人摸不著頭腦。
案例回顧
有壹天,女員工發了壹封公開信,還用了發傳單的方式,指責她們出差時被上司灌醉猥褻。隨後,被告人張某、王某因強制猥褻罪被審查逮捕。但2021年9月6日,警方終止了對王的偵查,導致其被拘留15天。
後來2021,阿裏因該女員工違反管理制度等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該決定當事人無法接受。終於在2022年6月6日,被告人張某壹案開庭審理,但當事人及家屬均不認罪,實在讓人摸不著頭腦。按理說他們應該知道在律師的幫助下認罪從寬,但張的妻子壹次次在個人社交平臺上發文章。
?在被告妻子公布的案例書中,確實有很多疑點。比如,判決書中沒有實質證據證明張涉嫌猥褻他人,也沒有證據證明女員工昏迷。只能說不能在判決書中證明女員工無意識,無力反抗。
這是被告妻子公布的判決書,同時寫下了自己的疑惑。面對丈夫的背叛,他心痛,但她表明這是道德上的錯誤,不應該受到法律的懲罰。不管事情的真相是什麽,我相信正義是公平的,不會冤枉壹個好人,也不會包庇壹個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