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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房子占用基本農田怎麽辦?

法律分析: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在耕地上建房。對不符合建設條件和土地利用規劃、非法占用耕地的已建房屋(含臨時簡易房屋、構築物)和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建設的房屋,依法強制拆除。基本農田是指根據壹定時期人口和社會經濟發展對農產品的需求以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我國不能占用的耕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條保護耕地,嚴格控制耕地轉為非耕地。國家實行占用耕地補償制度。非農建設經批準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墾多少”的原則,由占用耕地的單位負責開墾與所占耕地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沒有條件開墾或者開墾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耕地開墾費,專項用於開墾新的耕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耕地開墾計劃,監督占用耕地的單位按照計劃開墾耕地或者按照計劃組織開墾耕地,並進行檢查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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