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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保修期

法律分析: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為:

(壹)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是設計文件規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衛生間、房間和有防水防滲漏要求的外墻,為5年;

(3)供熱供冷系統,由兩個采暖期和供冷期組成;

(四)電氣管道、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2年;

(五)改造工程為2年。

其他工程的保修期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

法律依據:《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七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壹)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是設計文件規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衛生間、房間和有防水防滲漏要求的外墻,為5年;

(3)供熱供冷系統,由兩個采暖期和供冷期組成;

(四)電氣管道、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2年;

(五)改造工程為2年。

其他工程的保修期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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