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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承包人應具備哪些基本條件?

1.對外承包工程是指中國境內的企業或者其他單位承包境外建設工程的活動。

2.根據《對外承包工程管理條例》第八條:

申請對外承包工程資質,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法人資格,工程建設單位還應當依法取得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頒發的專項或者壹級(甲級)資質證書;

2)有與開展對外承包工程相適應的資金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中至少有2名具有2年以上對外承包工程經歷;

(三)具有與開展對外承包工程相適應的安全防範能力;

4)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近兩年未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問題和重大事故以上的生產安全事故;

(五)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最近三年無重大違約和重大違法經營記錄。

3.對外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於對外承包公司通過招標和談判承包的以下業務:

1)承包國外工程建設項目;

(二)承包中國對外援助項目;

(三)承包中國境外機構建設項目;

4)在與外國公司的合資或聯合承包工程中,分包部分中國公司;

5)對外承包的房屋開發業務。

寶應縣律師/寶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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