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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組成(示範文本)(GF-2013-0201)

示範文本由合同協議書、通用合同條款和專用合同條款三部分組成。

(壹)合同協議

示範文本合同協議共13條,主要包括:工程概況、合同工期、質量標準、合同價格及合同價格形式、項目經理、合同文件構成、承諾及合同生效條件等。,並集中規定合同當事人的基本合同權利和義務。

(2)通用合同條款

通用合同條款是合同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就實施工程建設及相關事項所作的原則性約定。

通用合同條款* * *,共20條,具體條款為:通用協議、發包人、承包人、監理人、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工期和進度、材料和設備、試驗和檢驗、變更、價格調整、合同價款、計量和支付、工程驗收和調試、竣工結算、缺陷責任和保修、違約、不可抗力和保險。上述條款安排既考慮了現行法律法規對工程建設的相關要求,也考慮了建設項目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3)專用合同條款

合同專用條款是對合同通用條款的提煉、改進、補充、修改或以其他方式約定的條款。合同當事人可以根據不同建設項目的特點和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壹致,修改和補充相應的專用合同條款。使用專用合同條款時,應註意以下事項:

1,合同專用條款的編號應與相應的合同通用條款的編號壹致;

2.合同當事人可以通過修改專用合同條款來滿足具體建設項目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條款;

3.專用合同條款有交叉的地方,合同雙方可以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以其他方式約定相應的通用合同條款;如無細化、改進、補充、修改或其他約定,填寫“無”或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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