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常見的情況如下:1。發生轉包或違法分包糾紛,實際施工人只起訴承包人工程款的,應予允許。原則上,雇主不會被列為案件的當事人。2.施工人與其他施工企業掛靠,以掛靠單位名義簽訂施工合同,掛靠施工人或者掛靠單位起訴發包人的,發包人可以申請追加掛靠單位或者掛靠施工人為第三人。3、轉包、分包(包括違法分包)引起的工程質量糾紛。4.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分包工程的,屬於合同轉讓,即合同權利義務的壹般轉讓。5、多家承包單位共同* * *與該合同,因其是該合同的壹方,發包人提起訴訟,承包方應作為* * *與被告。6.項目管理部不是合格的訴訟主體,但成立項目管理部的法人應是訴訟主體。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案件的緊急通知》第五條,在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案件過程中,人民法院應當盡快立案,盡快審結;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處理,盡快解決;需要移交地方人民政府清理和協助執行的,按照本通知第三條的要求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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