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把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和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為依法治國的總目標,指出法律是治國的重器,良法是善治的前提。
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必須堅持立法先行,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個關鍵。為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新的歷史起點上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指明了方向。
擴展數據: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堅持立法先行的原因:
首先,立法在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立法作為國家的壹項重要政治活動,事關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對全面實現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依法治國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推進科學立法,不斷提高立法質量必須堅持的原則。
立法是國家將其意誌制度化、法律化,並通過法定程序創造法律規則的重要政治活動。要進壹步完善黨在立法工作中重大問題的決策程序,使之制度化、規範化。
三是推進科學立法,不斷提高立法質量的思路和措施。
《決定》指出,法律是治國的重器,良法是善治的前提。治理國家必須輔之以良法,良法善治是建設法治國家的應有之義。
中國* * *產黨新聞網-鄭淑娜:提高立法質量實現良法之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