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4日,江蘇省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江蘇大學4名贊比亞留學生進行了處罰。原因是這四名學生涉嫌七次從壹家商店偷洋酒,通過藏在衣服裏的方式偷了15瓶洋酒,總價值4700多元,被罰款6500元,以及被遣返回國。江蘇大學也表示,這4名留學生已被學校開除。更可笑的是,四個留學生中有壹個的居留許可居然已經過期三年了。很多網友問,偷了4700元的酒還遣返,是不是太嚴厲了?
在這個問題上,首先要看到所涉及的問題的性質,而不是案件本身所涉及的問題。這四個留學生連續七次偷酒。這種盜竊行為不僅違法,也從側面證明了這些學生天生就是不服從法律,漠視法律的。雖然被偷的酒價值不高,但其行為非常惡劣,非常嚴重。如果只是壹兩次,或許可以表示原諒,爭取寬大處理,但是連續七次,真的很不能理解,也很氣憤。在我國,對於繼續盜竊的小偷,處罰是比較重的。雖然他們是外國學生,但這種無視我們法律的行為也讓中國人民非常憤怒。所以懲罰他們遣送回國是非常正常的。畢竟我國的大學只願意接收心理正常,尊重法律,積極向上,願意通過學習提升自己,為社會貢獻自己力量的優秀人才,絕不會縱容任何壹個有嚴重道德問題的外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