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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企業拆遷補償標準

法律分析:江西省企業搬遷補償標準通常有三種:1。如果是產權調換,需要對面積和裝修費用、搬遷費用補貼、過渡費用進行合理補償;2、按規劃重建的,要作出重置成新價補償、裝修費和搬遷補助費、過渡費;3.純貨幣補償的,按附近商品房均價補償。以及因征收引起的搬遷和臨時安置補償。

法律依據:《江西省拆遷補償條例》

第六條

申請房屋拆遷許可證,應當向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壹)建設項目批準文件;

(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三)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

(四)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

(五)辦理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出具的拆遷補償安置資金證明。

第七條

拆遷人提交的拆遷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壹)拆除方法;

(二)拆遷期限和過渡期限;

(三)擬由拆遷人提供的拆遷補償標準;

(四)預計所需補償安置資金;

(五)對拆遷範圍內依法應當保護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以及樹木采取的保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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