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醫保報銷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我的社保卡;
2.身份證;
3.長期異地居住證明(備案時需要);
4.醫療證明(如轉診證明,應由縣級以上醫院出具並在社保窗口蓋章);
5.戶口本和患者身份證復印件;
6.推薦證明。
綜上,江西省醫療保險異地報銷比例原則上與參保地同級定點醫療機構報銷標準壹致,個人先行支付統壹為10%。參保人員到異地就醫備案,按規定程序報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