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江西壹女子身上,有多次盜竊前科,屬於屢教不改的類型。我剛剛因為盜竊罪被判入獄,但是出獄後,我不思悔改,居然又開始盜竊。被盜物品價值較低,包括蔬菜、剪刀、鹵鴨和四雙嶄新的女鞋。雖然貨值不高,但女方行為惡劣,會因為自己的行為再次被送進監獄改造。
該女子被逮捕,並與警方討論。找人修?事件中的女子已經50多歲,有自己的家庭。因為盜竊不光彩,不斷被家人說教,被鄰居鄙視。這次被抓後,女子不希望自己再次成為關註的焦點,於是和民警商量能不能找人。修好它?。
面對這樣的詢問,警察嚴詞拒絕。只讓女人說明自己的問題,不要碰運氣。如果妳觸犯了法律,妳將受到法律的懲罰。這個沒得商量,也沒人會同意。
可以得到被偷的人的原諒,卻找不到人?修好它?當妳在生活中遇到問題時,妳想找壹個人?修好它?女性的思維還停留在這個階段。不管是誰犯了什麽事,都不要試圖通過找關系來解決。
我們想減輕處罰,需要的不是找關系,而是得到被偷人的諒解。他們出具諒解書的,在處罰時可以從輕處罰。很多想找關系和警察套近乎的人,不但沒有減輕處罰,反而做了壹次?網絡名人?。
希望女性能吸取教訓,當懲罰結束後,能徹底改掉偷竊的惡習,做壹個正直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