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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推倒後不受傷算打人嗎?

如果無故推搡他人,雖然沒有受傷,也會受到治安管理處罰。這種行為不是打架,是侵權,但是法律上很難追究。推是第壹步。打人是壹個概念。如果妳推了人,被推的人沒事,那就不算打人。如果妳推某人,他會摔倒並受傷。有些情況下可以算作打人,所以關鍵是看被推的人有沒有關系和他的主觀目的。

不小心把人推倒傷了該負什麽法律責任?

1.構成輕傷以上的,打人者涉嫌故意傷害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如果傷情鑒定為輕傷,只能要求民事賠償,受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同時可以要求行政處罰;

3.公安機關立案後,受害人還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當然也可以直接起訴法院要求人身損害賠償;

4.人身損害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壹)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2)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14周歲以下人員或者60周歲以上人員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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