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奧運會疫情防控的七大要點:
1.所有與會者在登機前往日本前必須接受兩次疫情檢測。
2.原則上,運動員和與運動員密切接觸的人必須每天進行檢測,以降低病毒傳播的風險。具體測試日期和時間將根據比賽項目和比賽日程安排。
3.其他參與者將在抵達日本後的前三天每天接受測試。之後會根據工作特點和與運動員的密切接觸,定期進行測試。
4.所有參加者原則上只能參加事先申報的活動計劃,必須減少與日本居民或在日本1米範圍內超過14天的人接觸。
5.所有參會人員,原則上必須使用專用車輛,不得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6.原則上,所有參與者只能在已采取防控措施的限定場所就餐,包括各場館的就餐區、住宿地的餐廳和各自的房間,並可通過客房服務訂餐或送餐。
7.與確診病例接觸超過15分鐘且在1米範圍內未戴口罩的接觸者稱為密切接觸者。應嚴格控制在房間和車輛等密閉空間內發生的事情。具體由日本當局統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三十條拒不執行傳染病防治法的預防控制措施,造成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涉嫌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