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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如何解釋焦作職稱女教師壹審被辭退的?

法院對駁回焦作職稱女教師壹審訴訟的解釋是,該女教師提起的訴訟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條件,故法院裁定駁回。但在采訪中,姚燕燕老師對這種拒絕並不是很理解,所以她表示要堅持再申訴壹次。

這件事起源於老師壹直在網上公開發布校內職稱評定存在不公現象,也就是所謂的黑幕。飽受黑暗之苦的她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教育局在職稱評定中的不作為。她想把自己這半年的經歷公開給大眾,把壹個不公平的事件曝光給大家。同時,她希望改善這種不良風氣。這壹事件自公開後壹直鬧得沸沸揚揚。

壹審結果出來後,法院判決駁回她的訴訟。她個人表示不理解這個結果,但會堅持上訴,不求結果。她只是想在這個過程中讓這種事情為大眾所知。采訪中可以看出,她在面對這件事的時候,有壹個非常明確的目標,清楚的知道自己想做什麽,最終的目的是什麽。在這個事情公開的過程中,學校對這個女老師做了壹系列的處罰措施,停職檢查,向教育局申請對這個老師做進壹步的處罰,所以在壹審結果出來之前她也經歷了很多。

我覺得這個女老師的做法是對的。即使最後的結果不是她所期望的,這種風氣已經被徹底整頓了,我覺得她讓大眾知道了這件事,讓人們更加關註這樣的事情,她已經能夠達到目的了。我覺得每當遇到這種不公平的事情,壹定要及時維權,不能忍氣吞聲。有時候輿論的力量很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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