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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職業道德是準法律地位嗎?

教師職業道德不是壹種準法律地位,而是行業內的職業要求和約定。

教師職業道德:

教師職業道德是從事教學的腦力勞動者在教學實踐中應遵循的道德規範之壹,是知識分子的職業道德。教師職業道德的產生和發展直接關系到人們教育活動的發展,有利於教師職業心理和職業理想的形成,有利於教師獨特的道德習慣和傳統的形成。

在階級社會中,教師職業道德是以階級為本位的,體現著某壹階級的利益和意誌,為統治階級鞏固統治服務。教師職業道德,又稱“師德”或“師風”。它是教師在教育工作中遵循的行為準則和必備的道德品質。

它是社會職業道德的有機組成部分,是教師職業的特殊道德要求。它從道德上規定了教師在教育勞動過程中,應該用什麽樣的思想、感情、態度和作風去待人接物、處理問題、做好工作、為社會盡好義務。

它是教師職業的特殊道德要求,是調整教師與學生、教師與學校領導、教師與學生家長、教師與社會其他方面關系的行為準則,是壹般社會道德在教師職業中的特殊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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