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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關於家庭作業的新規定

法律分析:第壹,要加強作業完成的指導。教師要充分利用課堂教學時間和課後服務時間,加強學生作業指導,培養學生自主學習和時間管理能力,引導小學生基本完成校內書面作業,初中生完成大部分校內書面作業。

二是認真批改反饋作業。教師要分批更改學生的作業,采取集體點評、個別講解等方式及時反饋,加強對學困生的指導和幫助,切實解決學生學習中遇到的問題。明確指出不得要求學生自批自改,嚴禁給家長布置或變相布置作業,嚴禁要求家長批改作業並讓其回歸學校教育過程。

三是創新作業的種類和方式。學校要合理安排書面作業、科學探究、體育鍛煉、藝術欣賞、社會勞動實踐等不同類型的作業,充分體現“五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嚴格控制書面作業總量,提高作業設計質量。

法律依據:《關於加強義務教育學校作業管理的通知》第二條嚴格控制書面作業總量。學校應保證小學壹、二年級不布置書面作業,可在校內安排適當的鞏固練習;小學其他年級完成書面作業的平均時間每天不超過60分鐘;初中每天書面作業平均完成時間不超過90分鐘。周末、寒暑假、法定節假日也要控制書面作業時間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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