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者目的相同,本質相同。它們是調整和規範教育活動和教育關系、規範和調整教育主體權利和義務、實現社會主義教育發展目標的重要工具。教育政策是制定教育法規的依據,教育法規是教育政策的具體化、文化化和定型化。
教育政策為教育行政活動提供方向,指導教育法規的制定和實施,教育法規實際上是標準化、法律化的教育政策。教育政策決定教育法規的性質,教育法規的內容體現教育政策。教育政策是實現教育法規的導向,教育法規是實現教育政策的保障。
差異:
1,配方主體不同。
教育法:由國家權力機關和國家行政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制定。
教育政策:教育政策的制定者既可以是政黨組織,也可以是國家立法機關和國家行政機關。
2.不同的執行方法
教育法:以國家強制力為後盾,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遵守,不得違反。
教育政策:教育政策的實施方式主要依靠黨政力量或黨的紀律,通過號召、宣傳、教育、解釋、動員等方式實施,強制力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