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根據大綱,說明書中列出的禁止接種或慎用的部分人群,應參照以下針對特定人群的接種建議進行接種。
(1)建議60歲及以上人群接種疫苗。
(2)不建議18以下人群接種疫苗。
(3)慢性病患者是新冠肺炎感染後病情重、死亡風險高的人群,健康狀況穩定、藥物控制良好者建議接種疫苗。
(4)如果接種疫苗後懷孕或在未知懷孕情況下已接種疫苗,建議做好孕期檢查和隨訪。
(5)有懷孕計劃的婦女不必僅僅因為接種了新冠肺炎疫苗而推遲懷孕計劃。
(6)建議新冠肺炎感染風險高的哺乳期婦女(如醫護人員)接種疫苗。
(7)免疫功能受損者,在充分告知利大於弊後,建議接種疫苗。
(8)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患者或無癥狀感染者)在充分告知的基礎上,6個月後可接種1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