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相關信息
領取婚姻登記證,男女雙方需持戶口簿原件和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有些地方根據各地政策不同,要求男女雙方提供壹份三代以內無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的簽字聲明,壹般在報名現場填寫。男女雙方還需要提供三張紅色背景的免冠照片。
二、相關流程
登記結婚,男女雙方需要持全部證件,到其中壹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請有關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雙方申請結婚登記時,必須填寫結婚登記聲明並簽字,必須保證所提供的信息真實準確。登記結婚的基本條件是男女雙方必須自願、自主結婚,不受他人威脅。法定結婚年齡男性應為22周歲,女性應為20周歲,且雙方均無配偶。而且男女雙方都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第三,特殊情況
當事人壹方不能出具戶口簿的,可以向其戶籍所在地的有關部門出具戶籍證明並加蓋戶籍印章,攜帶戶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屬於集體戶口的,需要攜帶加蓋戶籍公章的集體戶口首頁和本人頁面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婚姻的前提是男女平等自願。婚姻只有經過登記,才能成為法律意義上的重要證據,被法律認可。如果男女雙方都有結婚的想法,必須到相應的民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這是壹個重要的程序,也是法律認可的唯壹憑證。結婚證是需要辦理的,準備很多東西也不難,帶壹些男女雙方必備的身份證明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