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誡勉談話是壹種懲罰嗎?

誡勉談話是壹種懲罰嗎?

法律分析:約談不是1的處罰,而是糾正和規範下級組織運行中存在問題的準具體行政行為。誡勉談話由組織和紀檢監察部門對幹部進行考核。2.不同方式約談是指具有特定行政權力的機關,通過約談和溝通,研究政策法規,分析評議。誡勉談話是指組織和紀檢監察部門對違紀、受監督管理的幹部進行談話,並組織跟蹤考核。3.不同的約談和誡勉的區別在於主體。約談主體是上級,誡勉主體是紀檢部門。4.不同內容的誡勉談話,是對思想、工作、作風有問題的幹部的壹種教育形式。約談主要是對具體行為的規範,誡勉則是對生活和思想的教育。

法律依據:黨員領導幹部誡勉談話函詢暫行辦法第三條黨員領導幹部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予以誡勉: (壹)不能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決定和工作部署執行不力的;(二)不認真執行民主集中制,作風霸道,或者在領導班子中搞無原則糾紛的;(三)不認真履行職責,給工作造成壹定損失的;(四)搞華而不實、脫離實際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鋪張浪費,造成不良影響的;(五)不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在用人上犯錯誤的;(六)不嚴格執行廉潔自律規定,造成不良影響的;(七)其他需要誡勉的情形。

技巧

以上回答僅針對目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請慎重參考!

如果妳對這個問題還有疑問,建議妳整理相關資料,與專業人士詳細溝通。

  • 上一篇:工傷申報有時間限制嗎?法律快車法律咨詢
  • 下一篇:私立學校招生政策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