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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生效條件和法律效力是什麽?

借款合同成立的條件如下:

1,合同當事人就合同主要內容達成壹致意見;

2.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3、合同的形式和內容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4.合同的訂立要經過兩個階段:要約和承諾;

5.合同的訂立過程符合法律的有關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四十三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490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各方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如果當事人沒有以書面形式這樣做,但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則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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