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據的有效性取決於借據的內容。未約定還款時間的,訴訟時效為貸款人請求還款之日起兩年;
2.借款單上約定還款時間的,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3.借款借條上未載明還款日期的,債權人可以隨時向債務人要求還款,債務人也可以隨時向債權人還款;
4.借條是債務糾紛。債權人只要有證據表明在時效期間內主張了權利,時效期間就重新計算,但最長不超過20年;
5.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訴訟時效是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發生變化的法律事實,又稱消滅時效,是指權利人在壹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利,即在壹定程度上喪失請求權利益的時效制度。設立訴訟時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進法律關系的穩定,及時終結權利義務的不確定性,穩定法律秩序,降低交易成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期間和權利保護的最長期限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