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手商品房
需買方提供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無房證明、買賣合同、房屋共有權證復印件、土地共有證復印件、發票、派出所房屋位置證明、測繪圖、評估報告、契稅表、確權審批表。
(2)二手商品房
要求雙方提供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無房證明、房屋所有權證、土地證(或復印件)、買賣合同、派出所房屋坐落證明、測繪圖、評估報告、契稅票據、稅務票據(繳納或減免)、營業稅票據(繳納或減免)、過戶確認審批表;如果有* * *權利人,也要求提供與賣方相同的材料。
(三)進行初始登記的新建房屋
需要提供身份證明、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許可證(土地證)、驗線書、確認審批表、派出所房屋位置證明、測繪圖。
(四)繼承的房屋
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證、公證書、派出所房屋位置證明、確權審批表、測繪。獨立式房屋
所有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明、分居協議、居委會(村委會)證明、房屋所有權證、派出所房屋位置證明、確權審批表、測繪圖。
(5)離婚房屋
夫妻身份證明、離婚協議、房屋所有權證、派出所房屋位置證明、確權審批表、測繪圖。
(六)法院拍賣的房屋
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證、土地證(或復印件)、拍賣協議、拍賣發票、派出所房屋位置證明、確權審批表、測繪。
(7)住房改革和福利住房
身份證明、戶口本、無房證明、房屋所有權證、土地證(或復印件)、買賣合同、派出所房屋位置證明、測繪圖、評估報告、契稅票據、個稅票據(繳納或減免)、營業稅票據(繳納或減免)、權屬轉移審批表、單位同意出售的證明。
望采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