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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騷擾別人是違法的嗎?

法律分析:騷擾電話的行為違法或侵權,行為人應承擔法律後果。受害人可以報警,要求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報案時要提供對方的電話號碼、錄音、電話清單等。根據法律規定,多次在家中騷擾他人,或者以其他方式幹擾其正常生活,屬於違反治安管理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根據具體情況予以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四)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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