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控制機制是財務主體中各種控制要素之間的聯系和作用關系以及實現財務控制功能的途徑的總稱,是財務運行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財政調控要素是指財政調控體系的要素,如財政調控主體、財政調控客體、財政調控手段和財政調控目標。
金融監管是指國家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行政手段,對金融市場進行監管,確保金融體系穩定運行,實現價格穩定和國際收支平衡。
在我國,經濟法是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關系進行全面、系統、綜合、綜合調整的法律部門。現階段主要調整社會生產和再生產過程中的經濟管理關系和壹定範圍的商業協調關系,以各種組織為基本主體。
反壟斷是禁止壟斷和貿易限制的行為。它是當壹家公司的營銷呈現壟斷或壟斷趨勢時,國家政府或國際組織采取的幹預手段。
不正當競爭是違反公認的商業道德的競爭行為,與非法限制競爭或壟斷行為壹起稱為不正當競爭行為。不正當競爭屬於過度無序競爭。中國、德國、日本等大陸法系國家專門制定了反不正當競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