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經濟犯罪術語的解釋是什麽?

經濟犯罪術語的解釋是什麽?

法律分析

經濟犯罪是指社會經濟生活各個領域的行為人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違反國家經濟法規,危害國家經濟管理而實施的犯罪。經濟犯罪有以下特點:1。它們發生在經濟領域,包括生產、交換、分配和消費。2.行為人主觀上具有故意,過失不構成經濟犯罪。3.犯罪客體是國家的經濟管理活動,而不是單純的侵犯他人財產權。經濟犯罪的具體罪名有:挪用公款罪、信用卡詐騙罪、合同詐騙罪、挪用資金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等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實施信用卡詐騙,有下列情形之壹,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取的信用卡的;(二)使用無效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4)惡意透支。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期限透支,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拒不歸還的行為。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 上一篇:街道社區是否有權公開居民個人信息!
  • 下一篇:軍人在職腐敗。他們退伍後還重要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