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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犯罪的罪名是什麽?

法律分析:經濟犯罪種類繁多,情況比較復雜。經濟犯罪包括以下罪名:1,金融憑證詐騙;2.信用卡詐騙罪;3.票據詐騙罪;4.貸款詐騙罪;5.合同詐騙罪;6.挪用資金罪;7.職務侵占罪;8.集資詐騙罪;9.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等。此外,還有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假冒註冊商標罪、保險詐騙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挪用資金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涉及營利性活動或者違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或者數額較大不歸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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