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鄰居不拆違章建築。實施部門在接到部門發現、網格檢查或物業服務企業相關報告後,應在24小時內到現場調查取證。對正在施工的,應在2小時內趕赴現場調查核實。經核實確屬違法建築或違法建築的,按照區委區政府對違法建築整治的總體部署和要求,對正在建設或新建或納入年度整治範圍的違法建築,啟動執法程序。發現受理、調查處置、責令拆除、強制拆除決定,實施強制拆除。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四十條
在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嚴重影響城市規劃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或者沒收違法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影響城市規劃,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罰款。
第二,拆除鄰居的違章建築是否違法?
拆除鄰居的違章建築是違法的。當事人無權拆除鄰居的違章建築,但可以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舉報,由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出具書面裁定,責令鄰居限期拆除違章建築。如果鄰居拒絕自行拆除,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將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無異議不影響鄰居超範圍重建房屋違法性的成立,因為農村土地屬於集體所有,任何人占用都要經過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的批準。鄰居在指令範圍外重建房屋是違法的,其建築也是違法的。妳可以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舉報,但是妳無權自己直接拆除這個違章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