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王生性暴戾,視人命如草芥。為了維護自己的統治,他制定了非常嚴格的法律,寧可錯殺壹千,也不放過壹個。任何人只要觸犯了法律,都不會手下留情。在這樣壹個崇尚法治、法律嚴明的國家,每個人都身處險境,時刻處於恐懼之中。他們害怕自己的錯誤會觸犯法律法規,導致死亡。
為了最大限度的保證秦王的安全,秦國也頒布了相應的法律,大臣們未經秦王召見不得入朝,入朝也不得佩戴任何武器。左右衛士也是壹樣,為了安全不能持武器,實際上是手無寸鐵。在秦的剛性法典下,大臣和士兵都畏手畏腳。當荊軻拿出匕首刺向秦王,秦王在大廳裏不停地轉圈,沒有秦王的允許,誰也不敢拿兵器去救他。就算他用兇器殺了荊軻,也很難說是營救還是暗殺。基本上會被嚴苛的刑法追究責任,不僅危及自己的生命,還會牽連九族。
商鞅變法對當時混亂的局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更多的是其弊端。人們做什麽事都害怕,自然就出現了秦王遇刺無人敢救的現象,極大地制約了秦國的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