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這種行為也可以向安全監督管理局舉報。
根據法律規定,未經批準安裝、使用電網,或者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用戶不得危害安全和擾亂供電、用電秩序。供電企業有權制止危害安全和擾亂供電、用電秩序的行為。
對危害供用電安全或者擾亂供用電秩序的,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或者拒不改正的,可以暫停供電,可以並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有下列行為之壹,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阻礙電力建設或者電力設施搶修,致使電力建設或者電力設施搶修無法正常進行的;
2.擾亂電力生產企業、變電站、電力調度機構、供電企業秩序,致使生產、工作、業務不能正常進行的;
3.毆打或者公然侮辱依法履行職責的用電檢查人員或者抄表人員的;
4.拒絕或者阻礙電力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四條電力設施受國家保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危害電力設施安全或者非法侵占、使用電能。
第六十五條違反本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危害供用電安全或者擾亂供用電秩序的,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或者拒不改正的,可以暫停供電,可以並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十壹條竊電的,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追繳電費,並處應繳電費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