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警車不能隨便開。警車是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社區矯正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等單位執行緊急公務時使用的特種車輛。只有合格人員才能在執行法律規定的任務時使用它們。不按規定審批和使用警車的,將受到處罰。
2.法律依據:《警車管理條例》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警車,是指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管理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執行緊急公務使用的機動車輛。警車包括:
(壹)公安機關用於偵查、警衛、治安和交通管理的巡邏車、勘察車、押運車、囚車等車輛;
(二)國家安全機關執行偵查任務和其他特殊任務的車輛;
(三)監獄管理機關押運罪犯的囚車和追捕逃犯的車輛;
(四)人民法院押解犯罪嫌疑人、罪犯使用的囚車、刑場指揮車、刑偵車、行刑車;
(五)人民檢察院偵查刑事案件使用的現場偵查車輛和押解犯罪嫌疑人的監獄車輛。
2.警車能闖紅燈嗎?
警車在緊急情況下可以闖紅燈。警車在安全執行公務的時候可以闖紅燈,即使被拍到也會被淘汰。警車在其他情況下應該遵守交通規則。救護車、警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等四類特種車輛在執行緊急任務時有優先通行權,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避讓。阻礙消防車、救護車和其他執行緊急任務的車輛通行可被處以警告或罰款,甚至拘留5至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