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款:
1,車位數量不低於房間數量的40%;
2.停車場(包括地下停車場和停車樓)停車面積為小汽車2.5 * 5m,大車3 * 12m;
3.有壹條回車線(壹車道不小於4m,兩車道不小於7m,進車道坡度為1:10-1:12)。
因停放在酒店、高檔餐廳或衛生間的車輛被盜而引發的糾紛近年來時有發生。解決此類糾紛的首要問題是明確此類免費停車的法律性質。經營者為方便顧客提供停車場,顧客將車輛停放在經營泊位內,從而建立起權利義務關系。
酒店(在中國也稱為旅館、酒店、客棧、招待所、出差、客棧、酒店,在馬來西亞和新加坡也稱為酒店)基本上被定義為提供安全舒適的空間供使用者短暫休息或睡眠的商業機構。
總的來說是供客人住宿和吃飯的地方。具體來說,酒店是以其建築物為憑證,通過出售客房、餐廳和綜合服務設施向客人提供服務,從而獲取經濟利益的組織。酒店主要為遊客提供住宿服務、生活服務和設施(睡前服務)、餐飲、遊戲、娛樂、購物、商務中心、宴會和會議。
旅館或餐館這個詞的解釋可以追溯到幾千年前。早在1800國際詞典中就寫道:“旅館是為公眾準備住宿、食物和服務的建築物或場所。”總的來說是供客人住宿和吃飯的地方。具體來說,酒店是以其建築物為憑證,通過出售客房、餐廳和綜合服務設施向客人提供服務,從而獲取經濟利益的組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條建築區劃內規劃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所有權,由當事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租賃的方式約定。
占用業主所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停放汽車的車位,歸業主所有。
第二百七十六條建築區劃內規劃的停車泊位和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