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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法律制度的核心

法律分析:中國安全生產法律體系的核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目前,我國安全生產工作已經開始步入法制化、規範化、制度化的軌道,形成了五大體系。

1,形成了以安全發展為核心的安全生產理論體系,為安全生產實踐提供了巨大的理論支撐。

2.形成了以安全生產法為主體的法律體系,為安全生產提供了法律武器。

3.形成了以國務院確定的12永久措施為主要內容的安全生產政策體系,為安全生產提供了政策支撐。

4.形成了中長期相結合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同時明確了政府在安全生產中的監管責任和企業的主體責任制。

5.形成了綜合監管與專項監管相結合的安全監管體系,為安全生產提供了組織保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壹條為了加強安全生產,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生產經營的單位(以下簡稱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鐵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核與輻射安全、特種設備安全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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