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眼間又是壹個畢業季,2019即將畢業的大學生都在求職路上。壹些應屆畢業生找到了工作,由於還沒有拿到畢業證,用人單位壹般都是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而是簽訂三方協議。1.雇傭協議的效力是什麽?就業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就業協議的含義:就業協議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在正式建立勞動人事關系前,通過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建立就業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是用人單位確認畢業生相關信息真實性、可靠性和接收畢業生的重要證據,也是高校管理畢業生就業、制定就業計劃和為畢業生辦理就業落戶手續的重要依據。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協議自動終止。就業協議壹般由教育部或省、市、自治區就業主管部門編制。可見,聘用協議是合法有效的。作為應屆畢業生,在簽訂有效協議之前,了解相關規定是很有必要的。當然,壹旦簽訂協議,雙方都需要遵守相關約定,壹旦違約,也需要進行相關的經濟賠償。二。雇傭協議包括哪些內容?甲方(聘用單位)與乙方(大專畢業生)同意簽訂如下協議:(1)甲方如實向乙方介紹情況,經了解同意接收乙方,並負責辦理相關接收手續。(2)乙方應向甲方如實介紹情況,同意在甲方工作,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4)甲、乙雙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註欄中明確說明,並作為本協議的壹部分。(5)任何壹方如要變更協議,必須提前壹個月征得對方同意,否則按違約處理。(6)本協議壹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和學校就業部門各執壹份,復印件無效。(七)就業協議書由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或高等學校統壹印制,由高等學校統壹發放給畢業生。他們24小時在線,可以隨時幫妳解答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