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管制是指對罪犯不監禁,依法進行社區矯正,限制其自由的刑罰方法。被判處管制的罪犯仍在原工作單位或者居住地工作或者勞動的,應當同工同酬。刑事拘留是由人民法院判處,公安機關就近執行的短期剝奪人身自由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緩刑是指對觸犯刑法,經法定程序確認已經構成犯罪,應當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宣告有罪,已判處的刑罰暫時中止執行。緩刑是特定偵查機關在壹定考驗期內對犯罪分子進行考察,根據犯罪分子在考驗期內的表現決定是否適用特定刑罰的制度。根據被判處刑罰的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規定壹定的試用期,暫緩執行刑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八條管制的期限為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管制的量刑可以根據犯罪情節,同時禁止罪犯在執行期間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和接觸特定的人。對於被判處管制的罪犯,應當依法實行社區矯正。違反第二款規定的禁止令,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