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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築裝修的時間規定

根據規定,在法定休息日、節假日不得裝修居民住宅,在12至14、18至次日8時,也不得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內進行裝修及其他擾民作業。所以施工裝修的時間是工作日8: 00 -12,14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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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

第二十七條本法所稱建築施工噪聲,是指在建築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幹擾周圍生活環境的噪聲。

第二十八條在本市市區向周圍生活環境排放建築施工噪聲的,應當符合國家建築施工現場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第六十三條

(壹)“噪聲排放”,是指噪聲源向周圍生活環境輻射噪聲。

(二)“噪聲敏感建築物”是指醫院、學校、機關、科研單位、居民住宅以及其他需要保持安靜的建築物。

(三)“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是指醫療區、文教科研區和以機關或者居民住宅為主的區域。

(4)“夜間”是指晚上22點至早上6點之間的時間。

(五)“機動車”是指汽車和摩托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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