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關於軍事行政機關的組織和活動的原則和方法的法律規範,包括軍事行政機關的組織、法律地位、基本任務、職責權限、活動原則、工作方法、設立、變更和撤銷的基本方法和程序。
(2)關於軍隊和現役軍人管理的法律規範,主要包括:(1)軍隊日常管理,如軍事工作管理、政治工作管理、後勤工作管理、內務管理、保密管理、紀律管理、隊列管理等。(2)關於軍人入職的管理教育、獎懲。(三)關於武器裝備的使用和保管,軍用物資的管理和供應,軍用物資征用的原則,軍用物資供應的要求。(四)軍事行政訴訟的原則和範圍,審理軍事行政訴訟案件的機關,案件的審判和執行。
(三)軍事行政活動範圍內的權利和義務,包括軍事行政機關、其他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公民在軍事行政活動中的權利和義務。
軍事行政法作為國家行政法體系的壹個分支,包括法律、法規、規章和地方性法規。軍事行政管理法作為軍隊內部管理的基礎,主要以軍事法規和軍事規章的形式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