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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備案和竣工驗收有什麽區別?

竣工備案與竣工驗收的區別如下:

1,定義不同。施工備案是指施工單位提交備案申請及相關材料後,由施工質檢部門對施工項目進行審查並備案,以方便日後查閱。竣工驗收是指建設項目竣工時,建設單位根據相關制度、施工規範和施工合同,邀請有關部門和單位對建設項目進行驗收。

2.規定不壹樣。房子建好以後,壹定要竣工驗收。如果沒有竣工驗收,就無法辦理交接手續。房子是否需要竣工備案,可以根據購房合同進行。如果房屋合格,合同沒有明確規定必須竣工備案的,也不需要辦理竣工備案手續。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房屋未經驗收合格即交付使用的,屬於違反行政法規的行為,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視情節給予必要的行政處罰。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建設單位收到建設項目竣工報告後,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完成建設項目設計和合同的內容;

(二)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

(四)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簽署的質量文件;

(五)建設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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