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培訓機構所在地教育局領取並填寫申請表。(發起人相關資質、學歷學位證書等。)經審批,發放許可證後方可開工;
2.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營業執照登記為法人(驗資證明、經營場所等)。);
3.辦理稅務登記。繳納註冊資本。申請設立或者正式設立民辦教育機構,申請辦學許可證,必須提交以下材料:申辦報告。內容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制度、資金籌集與管理等。發起人的名稱和地址或者姓名和地址。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其有效文件,並明確產權;捐贈學校財產必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捐贈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式,以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第八條
依照本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在其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樣。
依照本法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在其名稱中標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