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虛開收據不構成犯罪,因為不是發票,但要看事件本身。但如果是假發票,根據我國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稅額在654.38+0萬元以上,或者利用假發票騙取國家稅款5000元以上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首先,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其他用於騙取出口退稅發票和稅款抵扣的發票,如貨物運輸發票等。,虛開稅款數額654.38+0萬元以上或者騙取國家稅款數額5000元以上的,分別涉嫌構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虛開騙取出口退稅專用發票罪、虛開抵扣稅款發票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犯這些罪的,處拘役,15年以下有期徒刑,無期徒刑,並處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二是虛開上述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騙取出口退稅發票、抵扣稅款發票)以外的普通發票。情節嚴重的,涉嫌構成虛開發票罪,處拘役或者管制,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八條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購買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購買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並虛開、出售的,分別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條、第二百零六條、第二百零七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