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名稱、住所、組織機構和章程。
2、有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
3、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網絡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措施。
4.有固定的網絡地址、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計算機等設備和附屬設備。場所最小營業面積不少於20平方米,單臺電腦面積不少於2平方米。
5.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並取得職業資格的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
6、中學、小學校園直線距離200米以內的非商業建築(包括住宅樓、私人出租屋等)。),房屋夾層和違章建築,不得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7、符合文化行政部門規定的總量和布局要求。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擴展數據: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申請流程
1,申請人向所在地縣(市、區)級文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填寫《網絡文化經營活動立項申請表》並提交材料;
2.申請人取得文化行政部門認可的批準文件後,應當向當地縣(市、區)級公安機關申請出具消防安全檢查意見和網絡安全管理軟件安裝證明;
3.申請人應當在取得公安機關消防安全檢查意見和網絡安全管理軟件安裝證明後,向當地縣(市、區)級文化行政部門申請最終審核,並填寫《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4、縣(市、區)級文化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05個工作日內作出最終審查。審查合格的,發給《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審核不合格的,應當向申請人書面說明理由。
5.申請人取得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後,應當向縣(市、區)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後方可開業。
參考資料:
網吧-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