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玄宗初年(765,438+05-7465,438+0),先後任命姚崇、宋敬、張、張九齡、韓秀等清正廉明的官員為宰相。在他們的協助下,針對時弊進行了改革:清除冗官,整頓吏治,頒布大唐六典的行政規章;約束食封貴族;打壓佛教勢力;變政府兵制為募兵制;興修水利,重視農業生產;限制土地兼並;重視文化教育和發展。這些措施使開元時期的官方管理更加清晰。政治穩定加速了社會和經濟發展。促進了文化教育的繁榮,采納了姚崇的十條建議:要求皇帝以仁為首治國;30年內不發動邊境戰爭;後宮官員不得幹預政事;金門及親屬不再擔任臺灣省官員;大臣和人民在法律面前壹律平等;各級官員不得接受除租金和稅收以外的財物和禮品;不再建道觀;陛下要以禮相待大臣;所有官員,無論大小,都可以毫無忌諱地向皇帝進諫;世世代代以禁止財團專有權為法律標準。納諫謙虛,勵精圖治,勤儉節約,形成了唐朝鼎盛時期的開元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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