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誌願服務條例》
第十六條誌願服務組織安排誌願服務活動需要專門知識和技能,應當對誌願者進行相關培訓。開展專業誌願服務活動,應當執行國家或者行業組織制定的標準和規範。法律、行政法規對誌願服務活動有職業資格要求的,誌願者應當依法取得相應資格。
第十七條誌願服務組織應當為誌願者參與誌願服務活動提供必要的條件,解決誌願者在誌願服務過程中遇到的困難,維護誌願者的合法權益。誌願服務組織在安排誌願者參加可能造成人身危險的誌願服務活動前,應當為誌願者購買相應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