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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要求是什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沒有停車區。有停車標誌標線的路段、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之間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人行道、人行橫道、施工路段禁止停車。

2.特殊部分。禁止在路口、鐵路道口、急彎、窄路、橋梁、陡坡、隧道及距上述場所50米以內的路段停車。

3.公共汽車站和其他路段。* * *公交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火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上述地點30米以內,除使用上述設施外,不得停車。

4.不要幹涉別人。車輛未停穩前,禁止打開車門上下車,打開或關閉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5.靠近右邊。停車應該靠近路的右邊。機動車駕駛人不準下車、上下車、裝卸貨物,然後立即駛離。

6.停在現場。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車站外的道路上上下乘客。

另外,靠邊停車也是三考之壹。考生聽到語音指令後,要打開右轉向燈,找到停車位置,並觀察左右後視鏡,看後方是否有迎面來車。

如果需要變道,就壹個壹個換。妳不能連續穿過幾條車道。同時註意後面來的車。

拉脫試驗要求車輛右側與路緣線保持30cm的距離,所以要找好參照物,不能太遠,不能壓線。百萬購車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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