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不能交易的房子?
1,未依法取得權屬證書的房屋;
2.只有使用權的房屋;
3、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4.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的房屋;
5.已列入拆遷公告的房屋;
6、* * *部分房屋的所有權,其他* * *部分人不同意出售房屋;
7.所有權有爭議的房屋;
8.未經抵押人書面同意已經抵押的房屋;
9.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屋;
10.房屋已出租給他人,出賣人未按規定通知承租人,侵犯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等權利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壹)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
(四)未經其他* * *人書面同意,* * *擁有房地產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並取得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