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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的房子可以賣嗎?

抵押的房子不能自由買賣。房子還在抵押中,房管局過戶是為了保證房產沒有抵押。如果要買賣,需要償還銀行貸款,解除抵押,才能過戶。

有哪些不能交易的房子?

1,未依法取得權屬證書的房屋;

2.只有使用權的房屋;

3、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4.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的房屋;

5.已列入拆遷公告的房屋;

6、* * *部分房屋的所有權,其他* * *部分人不同意出售房屋;

7.所有權有爭議的房屋;

8.未經抵押人書面同意已經抵押的房屋;

9.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屋;

10.房屋已出租給他人,出賣人未按規定通知承租人,侵犯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等權利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壹)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

(四)未經其他* * *人書面同意,* * *擁有房地產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並取得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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