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獲取審判案件信息的渠道有:
(1)公眾可從相應官網獲取各級法院的生效裁判文書;
(2)利用各級法院官方微博微信獲取審判案例;
(三)報紙、網站、電視廣播及其他便於公眾知曉的渠道,根據擬公開的事項,以申請人要求的形式提供。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
經當事人同意,可以通過信息網絡平臺在線進行民事訴訟活動。
通過信息網絡平臺在網上進行的民事訴訟活動,與線下訴訟活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條
人民法院不得由審判員壹人獨任審理下列民事案件:
(壹)涉及國家利益和社會利益的案件;
(二)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群體性糾紛案件;
(三)人民群眾廣泛關註或者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案件;
(四)新的或者復雜的案件;
(五)依法應當由合議庭審理的案件;
(六)其他不宜由審判員單獨審理的案件。
二、民事訴訟中如何取證
民事訴訟中獲取證據的方式:
1,自行取證委托律師調查取證。由於知識產權案件專業性強,權利人自行取證會有壹定難度,準確把握取證方向和範圍非常困難。律師專門從事法律工作,以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為職業。律師不僅具有豐富的法律知識,而且具有豐富的辦案經驗和嫻熟的訴訟技巧,能夠在訴訟的不同階段為當事人做出恰當的選擇。
2.向公證處申請證據保全。公證機關的法定業務之壹是保全證據,公證證據具有推定事實真相的效力。公證處的證據保全與法院依職權的證據保全具有同等效力。訴訟前,當事人可以充分利用公證處收集和保存證據,這是做好訴訟前準備的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