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口頭承諾在壹定條件下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第三人表示真實意思,不存在依法應當認定為無效或者可撤銷或者可以變更民事法律行為的情形,且當事人有證據證明其口頭承諾的內容,則該口頭承諾具有法律效力。
3.如果有錄音錄像、知情人證明等內容證明口頭承諾,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履行原承諾。
4.口頭承諾不穩定,不可追溯。如果對方拒不承認,當事人又不能有效舉證,就可能導致對方承諾或者不履行的情況。因此,在做出口頭承諾時,應盡量保留相應的證據,如音頻、視頻、電子聊天記錄等,以備不時之需。
口頭承諾算不算證據:
1,口頭承諾在壹定條件下可以作為有效證據。
2.口頭承諾可以構成民事法律行為的壹種形式,具有法律效力,但要證明其真實性和可行性,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如證人證言、錄音錄像等。如果不能提供證據,對方不認可口頭承諾,那麽法院可能無法采信口頭承諾。
綜上,口頭承諾在壹定條件下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469條
當事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