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快遞暫行條例》
第壹條為了促進快遞業健康發展,保障快遞安全,保護快遞用戶合法權益,加強快遞行業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和其他有關法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快遞業務的經營、快遞服務的接受和快遞行業的監督管理。
第三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為快遞業務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支持從事快遞業務的企業創新經營模式和服務方式,引導從事快遞業務的企業加強服務質量管理,健全規章制度,完善安全保障措施,為用戶提供快速、準確、安全、便捷的快遞服務。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確保相關政府行為符合公平競爭和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維護快遞行業競爭秩序,不得出臺違反公平競爭、可能造成地區封鎖和行業壟斷的政策措施。